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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www.gsxbsd.com         发布时间:2023-06-28

甘肃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住建部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及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提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有效防范无证上岗和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按要求进行延期复核,是否按实际需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三)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4学时),是否具备发现甄别安全隐患的能力和风险防范的意识,是否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四)特种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履职情况。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特种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告知违章操作危害,是否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是否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是否对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四、排查整治阶段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市县级住建部门全面检查、省住建厅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710日):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首要责任,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从即日起对所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建立排查台账,严格落实清单式管控和销号管理,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归档备查。

(二)市县住建部门检查(202371日至731日):各市县级住建部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对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拉网式督查检查,对持假证、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用人单位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重点查处,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屡改屡犯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省级督查(即日起至年底):省住建厅将结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同步开展督查检查,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专项整治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住建部门要保持足够的工作清醒和行动自觉,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主题教育部署要求,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动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整治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二)强化执法监管。各级住建部门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对隐患“零容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伪造操作证的单位和个人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州住建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治理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于715日前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及工作小结,810日前上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附件。